百姓们很纳闷。
    这大清早的,衙门做啥呢?
    众人就围过去张望。
    就看见衙门门口,一个身穿皂衣的衙役,赶着一辆牛车,一边跟着一个衙役,敲着锣,打着鼓。
    震天响。
    众人的眼神再朝牛车上一看,差点被惊掉了眼球。
    牛车上坐着两个人。
    一个是二十左右的年轻男人,头发凌乱,神情憔悴,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,还沾了变成褐色的血迹。
    一条腿帮着布条,隐隐渗出血迹。
    而另一个人,则是大肚子的年轻女子。
    她垂着头,披散着头发,遮住了脸,让人看不清楚她的容貌。
    不过,这不要紧。
    因为衙役一边敲锣,还一边喊出了车上两个人的名字。
    “沈家公子沈哲强抢民女!”
    “唐家二房女儿唐姿是为帮凶!”
    “恶有恶报,害人反害己!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众人哗然。
    这两个人,竟然是沈哲和唐姿。
    要说沈哲,那是沈家的独生子,清徐最有名的年轻公子,家境好,长得好。
    人尽皆知。
    至于唐姿,起先知道她的人并不多。
    毕竟她长得并不是特别出色,家里也只是有几亩田的殷实农户。但她却做了一件让她出了名的事情。
    那就是跟沈哲合伙害自己堂姐,那个有名的美人花瓶,唐大姑娘。
    自己还怀了沈家的种。
    这对于喜爱八卦的普通平民来说,简直能够议论半年久盛不衰。
    事情才过去没多久,知县大人宽容大量,允许唐姿在家里安胎,没把她关在牢房里。
    这怎么又出幺蛾子了?
    聚集过来的百姓越来越多。
    有胆子大一些的,就拉着衙役询问:“他俩这是咋的了,犯啥事了?”
    衙役看他一眼,声音洪亮:“沈哲和唐姿拐卖良家女,被知县大人缉拿归案!”
    “嘶——”
    众人发出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。
    这两个人,竟然做起了人贩子?
    不论男女,人们最最厌恶的就是人贩子。
    真是该死,不要脸!
    早起买菜的妇人们,直接把篮子里的萝卜白菜帮子朝牛车上扔,砸的沈哲和唐姿连头都头抬不起来。
    衙役吼道:“扔什么扔?把人家肚子里的娃扔没了,你们赔啊?”
    有胆大的妇人挺了挺胸脯,叫道:“不就怀个娃么,俺生十几个说啥了?”
    “去你娘的,你生耗子呢,还十几个。”衙役笑骂道。
    人群哄然大笑。
    热闹的跟过节似的。
    笑归笑,倒是没人再往牛车上扔东西了。
    又有人问:“差爷啊,这是要把俩人送哪儿去,菜场问斩吗?”
    “送回家,让他们俩成亲。”衙役敲着锣,笑嘻嘻的说。
    众人大惊:“他们犯事儿了,为啥不关起来,反而放他们回家成亲?莫非,他们家使银钱贿赂知县大人了?”
    虽然没人敢大声说这话,但他们心里就是这么想的。
    沈家有钱啊。
    哪个当官的不爱钱呢。
    衙役看到他们的神情,不由得冷笑一声,道:“你们都懂个屁啊!沈家在上头有人!”
    众人竖起耳朵:“上头是啥人啊,连知县大人也不管用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