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行澈和拓拔蛮去往离金蚕部落最近的莫达部落落脚,沈汀兰则怀抱着坚定的决心独身前往金蚕部落。
    她脑海中始终记得君行澈和她说的三日之约,三日后,她若是还不归,他便亲自去找她。
    她怎么会容许他涉险呢?所以,她一定要在三日内拿下金蚕部落。
    金蚕部落是胡族东南部最大的部落,金蚕长老死后,部落里的最强者,便是大长老呼延顺,而呼延顺,也将成为金蚕部落真正的主人。
    如果说,把东南部分成三份,那么,金蚕部落便是占据了三分之二,剩下的三分之一,才是其他部落,还有草原和湖泊。
    沈汀兰的心情是有些凝重的,她知道,此次前往金蚕部落,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,否则,她之前的一切努力,都将成为一场空。
    必须拿下呼延顺,沈汀兰站在金蚕部落外时,又一次对自己说。
    呼延部落到底和其他的部落不一样,说是部落,不如说是一座城。
    沈汀兰潜入了城,直接朝呼延顺的府邸潜去。
    胡族的建筑分格和大魏有极大的不同,呼延顺的府邸,是由一块块大石垒成,连大门都是石门,无处不散发着一种粗犷豪迈的气息。
    胡族的建筑大多都是这种风格,此处正是傍晚,夕阳余晖洒落在高大厚重的石墙上,画面竟是出奇的美丽,沈汀兰站在墙角下,仰头望着高高的石墙,瞳孔之中,也被夕阳染红。
    她站了一会儿,等最近一拨巡逻的胡族侍卫过去后,便身形一跃,飞过了墙头,入了内院。
    呼延顺的府邸也极大,倒是符合他的身份,沈汀兰躲开重重巡逻的护卫,朝着最气派也最大的居所潜去,她想,呼延顺十九八九就住在最大的院落里。
    沈汀兰潜入后,本以为就算不遇上呼延顺,也该看见更加严密的守卫,可是哪里知道,这居所里居然很是空旷,没有侍卫就不说了,竟还有一个老头儿在院子里垒砌的一个灶台上做饭。
    灶台旁边的石台上,放着一摞烙的焦黄油亮的肉饼,香味扑鼻。
    而大锅里,那老头儿正熬着半锅闻着就清香鲜美的蘑菇汤。
    可怜沈汀兰刚从养龙巢里出来,又是迷宫又是打架的,三天没吃一口饭,也没喝一口水,此刻受到了香味的刺激,整个人顿时都不好了。
    她黑黑的眼睛顿时就粘在那摞香喷喷的肉饼上移不开了,同时,她鼻子不断轻嗅,陶醉地扑捉从锅里不时散发出来的蘑菇汤的鲜香。
    那老头儿穿着一身粗布短打,灰色的麻布十分粗糙,但是老才身形高大健壮,丝毫不见暮气,做饭的样子反而有股子大师风范。
    沈汀兰不由就想,她想拿下这金蚕部落是真没错的,拿下了它,不仅这个部落属于她,就连这位厉害的厨师也属于她!
    呼延顺可真是会享受,这老头儿一定是厨道上极厉害的大师,否则,仅仅是一道蘑菇汤,怎么会如此香呢?
    咕噜~
    沈汀兰饥饿了三天的肚子不受控制地发出一阵轻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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